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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跟老帕那家伙聊天的时候,他问,到底什么才是写博客的终极动力呢?我仔细想了很久,回了他一句:其实没有动力或者就是最好的动力。这话有点扯淡的意味,今天就拿自己为例子,来剖析,作为一个的博客重度患者,是什么原因,让我写博客一写就写了四年。

第一阶段:创业。

和很多人不同,建立博客联盟的时候,我是把它当作一个创业计划来实施的。

其时我正在读大四,上学期。因为教育改革,学校开始实施学分制。前三年,我已经把绝大部分的学分都修完了,那时候正是无所事事的时候。基于对互联网淘金梦的憧憬,以及对于博客这种新兴事务的看好,我给了自己两个月的时间,看看,通过博客到底能不能养活自己。

我还记得那时候,早上一起床就打开电脑,跑去刷牙洗脸,回来就打开bloglines,开始阅读。看完之后就开始翻译。那个疯狂啊,我现在都佩服自己,一天翻译十几篇,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那个学期结束。我仔细算了算,收入连在学校的生活费都支付不了,更遑论养活自己。第一个创业计划失败,当然,如果这算是创业计划的话。

这一阶段的特点:频繁更新,翻译为主,实用性文章为主。

第二阶段:赚钱。

春节过后不久,我就南下广州。两个星期后,找了一份工作,也就是目前这份。试用期工资比较低,而且刚来,房租,生活费,交通费,通信费,乱七八糟的费用一堆。

那时候对生活充满了不安感,心里就想着要多赚点外块:)那个时候博客的流量也开始有所起色,而且付费评论也开始火了起来。reviewme,bloggerwave,feedsky,blogool……我开始两眼放光,盯着这些广告商不放。不过说实话,有两个月青黄不接的时候,还真是靠这些广告费过活。

这一阶段的特点:更新频繁,关于博客赚钱的文章挺多,人的心态比较浮躁。

第三阶段:争夺话语权

随着工作的稳定,而且发现博客联盟似乎已经有了些影响力,这个时候,觉得应该对得起这些影响力。于是开始坚持原创,尽量少或者不翻译,转载。因为我觉得,仅仅靠翻译,无法让一个博客取得一定的话语权。

这一阶段的特点:更新频率慢,但是稳定。开始深入的思考一些以前不曾触及的内容,写的累,但是感觉很有收获。

第四阶段:品牌的建立。

无论是博客品牌还是个人品牌,这个阶段远远还没有到来,但应该是博客联盟未来努力的方向。

这篇貌似还没办法理解为什么我写博客写了这么多年,看完接下来的一篇可能就会比较明了:)

8 Comments

1  Estyle

我的目的很简单,就为了能让某人看见
不知道这算不算争夺话语权?
无耻地借贵地发个YY博客的小广告:Estyle(靳田≌李薇) http://www.estyle.com.cn/

Written on November 30, 2007 at 10:21 am

2  黔山毛豆

我写博客只是寻找小民的话语权,很有自得其乐和自愚自乐的成分。

Written on November 30, 2007 at 8:59 pm

3  圭江猴子

我把写博当成我的练笔舞台,业余爱好!当然要是能赚点小钱还是其乐融融的

Written on November 30, 2007 at 9:54 pm

4  李晨英语教学网

曾兄,最近系里举办了一系列讲座,分析诸如美国政客的演讲语言、中国非典时期媒体宣传语言、以及一些社会语言学方面的话题。跟博客有关的讲座也有,主要讨论的是个人博客对其未来职业发展的影响。几乎所有原创博客在写作中都能从字里行间暴露出很多自己的性格特征,这些特征很可能成为未来的雇主在挑选人才的时候考量的标准——一个所有个人原创博客需要思考的问题 :-D

Written on November 30, 2007 at 11:27 pm

5  裴庆新

圭江猴子 说的我也有同感,学习一下,提升一下自已嘛。

Written on December 1, 2007 at 12:10 am

6  曾英杰

李晨兄,你说的这些,在国内估计还得再过几年才有可能发生,嘿嘿。
老裴:这也挺好的,哈哈。

Written on December 1, 2007 at 11:06 am

7  Estyle

“几乎所有原创博客在写作中都能从字里行间暴露出很多自己的性格特征,这些特征很可能成为未来的雇主在挑选人才的时候考量的标准——一个所有个人原创博客需要思考的问题”
这句话后面的潜台词是不是说:写博客要迎合雇主的“审美观”才行,否则就自掘坟墓了?
随便猜猜而已。
但是这句话有些道理,想想,我的博客也透露了很多自己的性格,都很真实。上次在CSDN上看新闻,一个面霸在面试时耍了点手段(装可怜等)拿到了OFFER并在她的BLOG描述了此事,但被那家公司的HR发现了,并FIRE了她。可以引以为鉴……
或许,BLOG还是虚拟一点比较好,至少不要透露真名,ID就是我,我就是ID,在网上应该会比较安全。但既然把真实的自己融入进去了,那自己的决定就自己买单,怨不了谁的。可是如果把真实的自己融入进去又不得不故意去迎合别人,那又变得不真实了,很矛盾……

语无伦次了,SORRY。完毕,走人啦,呵呵。

Written on December 1, 2007 at 4:31 pm

8  曾英杰

Estyle,李晨兄的话,可以从你这个角度去理解。但更可以从另外一个积极的角度去理解——你只需要尽情的展示你的个性,自然会有需要这种特性的公司会雇用你,而不是说你要违心的去迎合雇主。

另外,即使你违心的迎合了雇主,但在以后的工作过程中最终还是会发现你的本来面目,这又何苦呢?

Written on December 2, 2007 at 1: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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